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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蕾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01202111399576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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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法人需要到场吗?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来源:广州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导读]:   杨蕾律师,广州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

  杨蕾,广州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册公司法人需要到场吗?

一、注册公司法人需要到场吗

注册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需要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十五条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法人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新公司法关于增资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无形资产增资的优势

招投标业务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必须在众多竞争者里面脱颖而出。其中招投标业务就是最重要的一方面。

注册资金是对企业技术的一种认可,是一个信号,同时也标志着企业在招投标中自身资质的体现,为中标带来更大的砝码与机会。

所得税利益

企业股东用自己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增资可以长期递减企业所得税。这一点对于致力于长期发展并有强烈盈利动力的企业来说,有着毋庸置疑的吸引力。

减轻货币增资压力

企业股东增资主要为:“货币增资和非货币增资两种形式。”运用无形资产增资可避免股东一次性筹集大额货币资金的压力。并且操作灵活,成本优化。

申请国家补贴与基金

因为当今国家极其重视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是高新技术企业重要标志。对企业未来获取国家补贴和基金都起着相当的加成作用。例如:创新基金等。

根据新公司法进行无形资产增资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增加公司股东以知识产权增资相关事宜。

新制度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可以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新制度同时简化了出资手续,明确要求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这说明根据新的公司法可以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百分百出资,但必须经过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才可以作为出资依据。

第二步:变更备案登记

公司按照所属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备案登记。新公司法的变更注册资本手续非常简单,一般只需要提交申请表、证件、章程修正案等基本书面材料,不需要当场提供验资报告、转让证明、评估报告等材料。

第三步:知识产权评估

公司股东及时委托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并按照章程修正案规定的出资时间及时完成知识产权转让到公司名下。

第四步:信用信息公示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司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工商管理部门按照进行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增资等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年报。在工商部门监管抽查时,出具章程修正案、评估报告、转让证明等材料。完成上述流程,时间通常要一个月左右即可合理合法地完成增资。而且没有任何“垫资”所有的法律风险和工商税务的麻烦。

说到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很多人都会联想到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差别是什么,其实非常好区分,法人代表,是一个个体,是自然人,但是法人,就类似于企业,公司,是一个组织体,但是有法人资格。

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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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是公司注册登记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我国《公司法》对不同种类的公司也规定了相应额度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但是生活中有些公司会在出资上实施违法行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不实际转移应缴资本的财产权。那么,在出资环节,公司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呢为您作出解答。

一、注册资本的概念

所谓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实缴主要是内资企业,认缴主要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承担风险、偿还债务的一项基本保证

二、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的区别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欺骗缴足出资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行为。两者都是在出资的环节上有违法律规定,那两者的区别有哪些呢

行为主体的差异

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设立的人”是董事会。

虚假出资的行为主体:本行为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所谓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

行为欺骗对象的差异

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的欺骗对象:从其概念中可以知道,本行为欺诈的对象主要是公司登记管理部门。行为人通过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了公司登记。

虚假出资行为的欺骗对象:本行为欺诈的对象是依法认足并缴足出资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发起人,还包括受到欺诈的公司的债权人及社会公众。

行为方式额差异

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这里的证明文件,主要是指公司股东缴纳全部出资或出资认购法定股份后,由依法设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法定验资机构依法对申请公司登记的人的出资验资后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以及出资者所拥有的出资单据、银行帐户及有关产权转让的文件等。

虚假出资的行为方式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行为,主要表现为: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行为发生时间的差异

虚报注册资本:一般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之中、成立之前。

虚假出资:发生的时间一般在公司成立前。

由此可见,公司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的差距是十分明显的,可以说,虚假登记是人的行为,而虚报注册资本是公司的行为,但两种出资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均会导致罚款或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后果十分严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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